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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顾问的技巧

发布日期:2019-06-18 浏览次数:0
深入调研,了解情况,调查研究,掌握情况是做好法律顾问的工作的向导和基础。顾问律师的调查研究,包括两个方面:一是对聘方单位业务、经营情况的调查与研究;二是聘方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熟悉与了解。概括地说,就是双方之间互相了解、彼此沟通。
 
顾问律师对聘方单位要调查了解:
 
1、了解聘方的基本现状,
 
2、了解聘方单位在地区、行业系统中的位置、作用及对象、竞争对手;
 
3、了解聘方的隶属关系;
 
4、了解日常的业务往来,及其客户的情况;
 
5、汇集企业产品、技术资料等;
 
6、汇集企业的规章制度;
 
7、了解企业发展规划、近期阶段计划;
 
8、为自己设计一个适应聘方企业所需的知识结构,按照知识结构所需,了解相应的生产、经营或技术知识;
 
9、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纠纷情况;
 
10、了解聘方领导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思想;
 
顾问律师在了解聘方企业情况的同时,出应主动宣传自己,让聘方单位了解法律顾问工作的性质、范围、原则、方式等,以引起聘方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理解与重视,建立起法律顾问与聘方企业的紧密型、信任型的关系。
 
为企业办实事、打响“第一炮”,顾问律师要在企业中树立良好形象,有所作为,首先要为企业扎扎实实办好第一件事,打响“第一炮”。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,选择办“第一件事”的内容与角度。总之,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都可以作为顾问律师“第一件事“的工作内容。选择”第一件事“的标准是:1、企业中客观存在的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;2、顾问律师经过努力可以办成的事情。
 
在法律顾问工作初始阶段,给聘方单位解决一、二个棘手问题,打响“第一炮”,对于开创顾问工作新局面,是非常重要的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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